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 6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管路系統貨物之輸送方法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以在營運中無法接近檢修之貨泵輸送者,至少應具有兩獨立之輸送措施,其設計應當其中之一泵,或輸送設施故障時,不致妨礙其他泵或其他貨物輸送設施自各貨艙櫃輸送貨物。 二、以氣體增壓方法輸送者,應防止在輸送中洩壓閥之開啟。且該等艙櫃之設計,其設計之安全係數在貨物輸送作業中正常之條件下並不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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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系統貨物之輸送方法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以在營運中無法接近檢修之貨泵輸送者,至少應具有兩獨立之輸送措施,其設計應當其中之一泵,或輸送設施故障時,不致妨礙其他泵或其他貨物輸送設施自各貨艙櫃輸送貨物。 二、以氣體增壓方法輸送者,應防止在輸送中洩壓閥之開啟。且該等艙櫃之設計,其設計之安全係數在貨物輸送作業中正常之條件下並不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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