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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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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機械化一貫作業專用碼頭:指船舶與後線倉棧(含堆貨場)間之貨物裝卸作業,均由自動化機械設備操作完成,全程貨物不落地之專用碼頭。 二、棧埠作業機構:指經營貨物裝卸、倉儲或服務旅客之公民營事業機構。 三、委託人:指委託棧埠作業機構作業之船舶所有人、運送人、貨物託運人或受貨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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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第 2 條規定:「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機械化一貫作業專用碼頭:指船舶與後線倉棧(含堆貨場)間之貨物裝卸作…」(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