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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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車輛進入自由貿易港區,應向航港局(以下簡稱本局)申請核發長期入出許可證,其規費標準如下: 一、人員長期入出許可證:每人二百元。 二、車輛長期入出許可證:每車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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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商港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第 3 條,人員和車輛進入自由貿易港區需申請核發長期入出許可證,其規費標準如下: 一、人員長期入出許可證:每人二百元。 二、車輛長期入出許可證:每車二百元。 參考資料︰商港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商港管理機關收取碼頭通過費;商港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商港管理機關收取商港服務費;法務部全國檢察官、司法法庭,刑事判決書;大紀元,當地航政機關;中央通訊社,船舶運送業。 舉例︰根據商港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商港管理機關可以向使用碼頭的人收取碼頭通過費。相關案例中,某港口管理機關向船舶運送業收取碼頭通過費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 核名詞
- 規費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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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