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35-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 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國際客運定期航線,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消費者保護措施: 一、建立航班異常處理機制。 二、提供服務專線電話。 三、建構網路交易平臺,並提供運送條款。 四、依交通部公告之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範本提供相關資訊。 五、依附件十規定揭露勞資爭議進程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措施。
- 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國內定期航線者,準用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經營客運包機或定期貨運航線者,準用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