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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 4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請飛機民航運輸駕駛員術科檢定者,於檢定前一年內應有一百小時以上同類別飛航時間,其中二十五小時以上係申請同型別航空器飛航時間,或依民航局為該檢定准之訓練計畫完成訓練,其檢定項目依飛機駕駛員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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