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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 7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請滑翔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有二十五小時以上之滑翔機飛航時間,其飛航時間應包括一百次以上擔任滑翔機機長之飛航,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三小時以上之滑翔機飛航訓練或十次以上由飛航教師帶飛訓練。 二、二小時以上且不少於十次之單獨滑翔機飛航。
  2. 申請滑翔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者,如具備飛機或直昇機飛航時間二百小時以上者,應有二十次以上之滑翔機機長飛航,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三小時以上之滑翔機飛航訓練或十次以上由飛航教師帶飛訓練。 二、五次以上之單獨滑翔機飛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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