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 9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持有A類檢定證者,應完成維修廠或民用航空人員航空維修訓練機構相關航空器工作項目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文件,始得依維修廠或航空器使用人所賦予之權限執行維修簽證。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