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貨運站自辦倉庫存儲國際空運貨物,應收倉庫使用費,其收費項目規定如左: 一、倉儲 (一) 進、出口貨物 1 一般貨物。 2 特殊貨物:危險物品、活生動植物、冷凍冷藏貨物及重物品。 3 機邊驗放貨物。 (二) 轉口貨物 1 一般貨物。 2 特殊貨物:危險物品、活生動植物、冷凍冷藏貨物及重物品。 (三) 民用航空運輸業進口、出口、轉口之無運費自用物品。 (四) 航空快遞貨物 (含專差快遞貨物) 。 二、盤、櫃保管。
很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