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29

快速跳轉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另加收費用: 一、租用航空貨運站裝備者。 二、每班次之出口或轉口貨物經航空貨運站交予運送人復行退倉存儲而其重量在五百公斤以上。 三、進口貨物進倉後經受貨人復行退倉存儲者。 四、貨物進倉後更改貨箱上紀錄者。 五、出口貨物申請重新過磅,而重量無差誤者。 六、進口或轉口貨物申請過磅者。 七、貨物進倉後應申請人之申請而提供特別服務者。 八、申請領貨憑單、收費證明單影本及託運申請者,補行簽證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者。 九、一般出口貨物進倉後、復行辦理退關者。 十、正常上班時間外,申請加班進出貨物者。 十一、轉口貨物申請裝 (拆) 盤 (櫃) 者。 十二、再次申請裝 (拆) 盤 (櫃) 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第 29 條的相關內容,也沒有相關的參考資料可以提供。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第 29 條規定:「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另加收費用: 一、租用航空貨運站裝備者。 二、每班次之出口或轉口貨物經航空貨…」(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第 2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