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倉貨物依左列程序處理: 一、進口及轉口貨物之進倉,應由運送人於貨物運達航空貨運站點收區後,檢附艙單交航空貨運站核對點收進倉。 二、出口貨物之進倉,應由貨主於貨物運達航空貨運站點收區後,檢附運送人同意承運之託運申請書交航空貨運站核對點收進倉。
根據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第 9 條,進倉貨物的處理程序有以下幾點: 1. 進口及轉口貨物進倉時,運送人應在貨物運達航空貨運站點收區後,檢附艙單交航空貨運站核對點收進倉。 2. 出口貨物進倉時,貨主應在貨物運達航空貨運站點收區後,檢附運送人同意承運的託運申請書交航空貨運站核對點收進倉。 這些程序的細節應該根據航空貨運站倉儲貨物管理規則的相關規定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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