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空運動員辦法28

快速跳轉

應徵單位或應徵空勤人員於徵用期間,能排除困難圓滿達成任務而有貢獻者,由使用單位列舉事實,分別轉請交通國防兩部,給予適當之獎勵。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空運動員辦法第28條,當應徵單位或應徵空勤人員在徵用期間能排除困難圓滿達成任務而有貢獻時,使用單位應列舉事實,並轉請交通國防兩部,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參考資料:「廣結志工參與緊急救護工作-鳳凰計畫」規定,符合一年參與急救護服務工作、總服務時數達200小時以上成績優良,以及具有初級救護技術員資格的志工,得納編為義消,並享有相關獎勵。 根據上述參考資料,如果應徵單位或應徵空勤人員在徵用期間能夠展現出納編為義消所需的條件,如參與急救護服務工作滿一年、總服務時數達200小時以上成績優良、以及具有初級救護技術員資格,則這些個人就應該被列舉事實,並應獲得適當的獎勵。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空運動員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空運動員辦法第 28 條規定:「應徵單位或應徵空勤人員於徵用期間,能排除困難圓滿達成任務而有貢獻者,由使用單位列舉事實,分別轉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空運動員辦法第 2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