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 23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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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中,遇非天氣因素所導致之危險情況,應立即向飛航管制機構及有關單位提出報告,以保障其他航空器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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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230條,飛航中遇到非天氣因素引起的危險情況,應立即向飛航管制機構及其他相關單位提出報告,以確保其他航空器的安全。這是為了保障飛行安全和避免潛在的航空事故。舉例來說,如果飛行中遇到機械故障或其他非天氣因素造成的危險情況,航空器的駕駛員應立即向飛航管制機構報告,以便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
- 非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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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