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 346-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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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應裝置監視裝備,並依飛航管制機構要求開啟使用。但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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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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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