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4

快速跳轉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使其受僱人瞭解航空器於中華民國境外飛航時應遵守當地國家有關飛航法令、規章及程序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此為付費內容,免費看 1 次

白話解讀

根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條,航空器使用人有責任確保受僱人了解在台灣以外的地方飛行時,必須遵守當地國家的飛行法規、規章和程序。這條規則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飛行安全和遵守各國的法規要求。 參考資料: 根據我國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航空器使用人的責任包括確保飛行遵守相關的法令和規章。例如,如果台灣航空公司的飛機在美國境外飛行,就必須遵守美國的飛行法規和程序,這是根據現行的法規要求。

  • 受僱人名詞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4 條規定:「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使其受僱人瞭解航空器於中華民國境外飛航時應遵守當地國家有關飛航法令、規章及程序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