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 8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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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中,遇非天氣因素所導致之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向飛航管制機構及有關單位提出報告,以保障其他航空器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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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法規第82條規定,飛航中遇非天氣因素所導致之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向飛航管制機構及有關單位提出報告,以保障其他航空器之安全。根據該條規定,飛行員在飛航過程中遇到非天氣因素所導致的危險情況時,應當立即向相關機構報告,以確保其他航空器的安全。 舉例:一架飛機在飛行途中發現飛行器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對其他航空器造成危險。根據法規第82條,飛行員應當立即向飛航管制機構及相關單位提出報告,以確保其他航空器的安全。
- 非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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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