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氣象法10

快速跳轉
  1. 1.依船舶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規定裝置無線電設備之船舶,應依交通部規定裝置氣象儀器。
  2. 2.前項船舶航行於我國專屬經濟海域時,須將氣象觀測資料及時提供中央氣象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不知道。

立法沿革 2

(0730424 制定)

中央氣象局,得於全國重要地區選擇適當地點,依法設立氣象測報機構,以利氣象、地震、火山、海嘯、波浪等現象之測報。

(0920113 全文修正)

依船舶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規定裝置無線電設備之船舶,應依交通部規定裝置氣象儀器。   前項船舶航行於我國專屬經濟海域時,須將氣象觀測資料及時提供中央氣象局。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五條移列。   二、船舶應裝置無線電設備列於船舶法第五十條第五款及船舶設備規則第六條第五款中規定,第一項爰修正為船舶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   三、為明確規範提供氣象及海象觀測資料之區域,爰將第二項「經交通部規定之區域」修正為「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又因目前通報管道甚多,已無指定氣象收聽機構之必要,爰酌作修正。

  • 法規命令名詞
(0730424 制定)

中央氣象局,得於全國重要地區選擇適當地點,依法設立氣象測報機構,以利氣象、地震、火山、海嘯、波浪等現象之測報。

(0920113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五條移列。   二、船舶應裝置無線電設備列於船舶法第五十條第五款及船舶設備規則第六條第五款中規定,第一項爰修正為船舶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   三、為明確規範提供氣象及海象觀測資料之區域,爰將第二項「經交通部規定之區域」修正為「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又因目前通報管道甚多,已無指定氣象收聽機構之必要,爰酌作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氣象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氣象法第 10 條規定:「依船舶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規定裝置無線電設備之船舶,應依交通部規定裝置氣象儀器。前項船舶航行於我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氣象法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氣象法第 10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