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 16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導遊人員評量測驗外語導遊人員類科專用制評量筆試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其科目如下: 一、導遊執業實務及法規。 二、英語以外之其他外國語。
前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於參測人員參加外語導遊人員類科專用制評量測驗者,適用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