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第 9 條
曾於政府機關、大學院校或民間立案機構修習導覽人員相關課程者,得提出證明文件,經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可後,抵免部分基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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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曾於政府機關、大學院校或民間立案機構修習導覽人員相關課程者,得提出證明文件,經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可後,抵免部分基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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