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組織條例6

快速跳轉

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四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一人或二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十五人至十七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其中五人,職務得列簡任第十職等;科長十五人至十七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秘書三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專員九人至十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技士三十二人至三十八人,科員十九人至二十一人,職務均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技佐三人至六人,職務列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其中三人,職務得列薦任第六職等;辦事員二人,職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書記一人至三人,職務列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得占用前項書記職缺,繼續其僱用至離職時為止。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組織條例第 6 條規定:「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四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一人或二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組織條例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