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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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依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制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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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織條例第 1 條,本條例是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制定的。具體而言,根據組織法的規定,行政院衛生署對全國衛生行政事務負責,並且對於各縣市衛生機關執行主管事務有指示、監督的責任。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卫生行政工作的有序进行,可以避免各地区在卫生事务管理上产生不一致的情况。
- 第十七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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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