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 2 條
快速跳轉
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重大生產事故事件之審議。 二、生產事故救濟給付之審議。 三、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四、其他有關生產事故救濟事項之審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設置辦法第 2 條的具體內容。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設置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