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辦事細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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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業務如左: 一、關於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關於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關於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關於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七、關於機關設施安全維護事項。 八、關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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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政風業務如左: 一、關於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關於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關於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關於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七、關於機關設施安全維護事項。 八、關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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