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金門醫院辦事細則(95.08.24訂定)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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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小兒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診療有關事項。 二、與院內各科小兒病人之會診有關事項。 三、小兒疾病醫學衛生教育有關事項。 四、其他有關小兒科病人診療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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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基於行政院衛生署金門醫院辦事細則第8條,小兒科的掌理事項包括小兒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診療、與院內各科小兒病人之會診、小兒疾病醫學衛生教育以及其他有關小兒科病人診療相關事項。這些事項都是小兒科醫療中極為重要的範疇,對於患有小兒疾病的病人有著重要的作用。 根據參考資料,行政院衛生署金門醫院辦事細則的第8條會涉及小兒科的門診、急診、住院病人診療等相關事項,這些事項對小兒病人的診治非常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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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