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辦事細則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放射線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放射線檢查及治療相關事項。 二、影像醫學疾病醫學衛生教育相關事項。 三、全院輻射安全防護相關事項。 四、其他有關放射線科病人診療相關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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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線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放射線檢查及治療相關事項。 二、影像醫學疾病醫學衛生教育相關事項。 三、全院輻射安全防護相關事項。 四、其他有關放射線科病人診療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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