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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2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救護技術員不得使用救護技術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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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rson
2 years ago
以上皆非
5000~25000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