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律條文的詳細內容,也無法提供相關的參考資料。
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得設立牙體技術所,專門執行牙體技術業務。 申請設立牙體技術所,牙體技術師應執行牙體技術業務滿二年以上;牙體技術生應執行牙體技術業務滿五年以上,始得為之。 前項年資之採計,以領有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證書,並依本法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執業登記者為限。但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執行業務者,其實際服務年資得併予採計。
立法理由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申請設立牙體技術所之資格條件及其年資採計。
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申請設立牙體技術所之資格條件及其年資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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