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以移植為目的,從事人體器官(含人體組織、細胞)及其衍生物之處理或保存,應依本辦法申請設置人體器官保存庫(以下簡稱保存庫)。
  2. 生殖細胞之保存依人工生殖法規定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