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機構應設相關檔案,其內容包括人事資料、檢體監管紀錄表、品質手冊、品質管制與品質保證紀錄、所有檢驗原始資料、檢驗報告、實地評鑑、績效監測報告、電腦列印之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妥善保存。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