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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管理辦法
第 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附件:
附件二 應適用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三編第三章精要模式之品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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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製造應符合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三編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附件二所列品項之醫療器材,除已經滅菌者應適用前項準則第三編第二章標準模式之規定外,應適用前項準則第三編第三章精要模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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