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檢驗機構:指具有化粧品檢驗能力之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 二、認證:指依本辦法所定之程序,對於檢驗機構就特定檢驗項目具備檢驗能力之確認。
根據化粧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第2條,檢驗機構被定義為具有化粧品檢驗能力之機構、法人或團體。而認證則指的是按照本辦法所訂程序,對於檢驗機構在特定檢驗項目上具有檢驗能力的確認。 舉例來說,如果一家實驦符合機構認證資格,完成了相應的程序,並被認證具有對化妝品進行特定檢驗項目的能力,那麼這家機構就可以獲得相應的認證,進行相關的化妝品檢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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