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製造業者發現有偏差情事者,對該偏差之處置,應具充分資料支持,始得為之。
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第68條規定,化粧品製造業者發現有偏差情事時,應對該偏差進行處置,並需要具有充分的資料支持。根據此法條,製造業者需要提供充分資料來支持偏差的解釋和處置。 參考資料來自《美國FDA化妝品GMP規範》的相關規定。該規範中明確要求製造業者對於製造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偏差情況,都必須提供具體的資料支持其處置方法。例如,如果在原料檢驗中出現偏差,製造業者需要提供相應的檢驗報告和記錄,以證明其處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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