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2

快速跳轉
  1. 1.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置一定比率,並領有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之食品、營養、餐飲等專業人員,辦理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事項。
  2. 2.前項應聘用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設置、職責、業務之執行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2 條規定,達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須聘持證照的食品、營養、餐飲專業人員辦理衛生安全管理。

Q · 我開的食品業要不要請食品技師或營養師?

看是否達公告類別及規模,達標就強制要聘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2 條,只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才必須聘用一定比率且領有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的食品、營養、餐飲專業人員。判斷標準不是你覺得自己大不大,而是中央主管機關的公告門檻(含營業額、類別、供餐對象等)。達標卻沒聘,依第 48 條可處 3 萬至 300 萬元罰鍰;未達門檻則屬豁免範圍。公告會隨食安政策擴大,建議每年查一次最新版本。

白話解讀

全台灣有幾萬家餐廳和食品工廠,但只有特定規模以上的,被法律強制納入「必須請食品技師、營養師」的名單。這條分界線是 12 條設下的,而大多數消費者、甚至大多數小型業者自己都不知道這條線在哪裡。設計邏輯很冷酷:你的事業規模到某個程度,影響的消費者就多到不能只靠老闆的良心。所以法律強制你聘一個有專業證照的人。但這個人不是普通員工,他是「對食安事故承擔法律責任的人」。產品出廠前他簽名背書,他就把自己的證照賭進去了。這也是為什麼食品技師薪水比一般食品從業員高,他賣的不只是技術,是責任承擔。對你而言,這條法律給了你一個簡單的判斷工具:看到食安新聞時,先問這家業者規模有沒有達公告門檻、有沒有依法置專業人員。沒達標的小店出事,是個別事件;達標卻沒聘的大廠出事,那是違法的結構性問題。

法律定性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2 條為食品業者專業人員強制設置的法源規範:要求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置一定比率並領有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的食品、營養、餐飲等專業人員,辦理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事項,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設置、職責及管理辦法。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怎麼知道一家食品公司有沒有依法置食品技師?

上食品藥物管理署的「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查詢,依法應登錄的業者資訊都是公開的,包含是否聘有專門職業人員。如果應聘卻沒登錄,本身就違反登錄義務。查詢時不只看有沒有食品技師,還要對照公告類別判斷該公司是否真的達標,有些公司會在資本額或營業額故意維持在門檻之下以規避義務。

Q2我開的是中型餐廳,要不要請食品技師?

看中央主管機關的公告。目前公告涵蓋的主要是供應膳食的食品工廠、觀光旅館餐飲部、五星級飯店、特定資本額以上的連鎖餐飲、學校供餐業者等,一般中型餐廳大多未達門檻。但公告會隨食安政策擴大,建議每年查一次最新公告。如果你計畫擴張到連鎖規模,提早把食品技師人事成本納入財務規劃,比擴張後被衛生局追著補齊省事得多。

Q3食品技師沒做好把關,他要負什麼責任?

三層責任:行政責任(罰鍰、廢止登錄)、民事責任(消費者求償時可能列為共同被告)、刑事責任(涉嫌違反第 49 條的食品攙偽假冒、添加未許可物質等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上食安重大事件中,食品技師被檢方一併起訴的案例不少。受聘食品技師應要求公司提供職務範圍書面說明,明確界定權責,避免被當成擋箭牌承擔所有責任。

Q4食安法第 12 條是什麼?

規範達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聘一定比率持證照的食品、營養、餐飲專業人員把關衛生安全,是食品業專業守門員制度的法源。

Q5什麼叫「公告類別及規模」?

由中央主管機關以公告界定強制適用對象的營業類別與規模門檻(含營業額、供餐對象、連鎖規模等),達標者才負設置義務。

Q6「一定比率」是什麼意思?

依設置及管理辦法,業者應按規模配置相對應數量的專業人員,不是只置一人,規模越大需配置越多。

Q7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包含哪些?

主要為食品技師、營養師及餐飲等領有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的人員,依法為業者辦理衛生安全管理並承擔責任。

Q8怎麼查一家食品業者有沒有依法置專業人員?

上食藥署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查詢,應登錄業者資訊公開,再對照公告類別判斷是否真的達標。

Q9達標但還沒聘專業人員怎麼補救?

向專業人員公會或求職平台徵才,公告通常給 3 到 6 個月補正期,過渡期可委託合格食品技師兼任顧問並備正式委任契約。

Q10被衛生局開罰後怎麼救濟?

盡速補齊人員並提改善計畫,作為訴願減輕處罰依據;對處分不服可於法定期間內提訴願、行政訴訟。

Q11聘食品技師大概要多少成本?

食品技師月薪行情約 5 萬以上,對中小業者是顯著人事負擔,建議擴張前先納入財務規劃。

Q12第 11 條衛生管理人員 vs 第 12 條專業人員差在哪?

第 11 條是衛生管理人員,第 12 條是持專門職業技術證照人員,兩者形成兩層管理架構,後者責任強度更高。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日本食品衛生法 第48条(食品衛生管理者の設置)
韓國식품위생법 제51조·제52조(조리사·영양사 의무 고용)
中國食品安全法 第44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美國21 CFR Part 117 §117.4(Preventive Controls Qualified Individual, FSMA)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5

(0640117 制定)

屠宰供食用之家畜及其屠體,應實施衛生檢查;其檢查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家畜屠宰前後必須加以衛生檢查,始能確保食用肉類之衛生。

(0721101 全文修正)

食品之製造、加工所攙用之食品添加物及其品名、規格及使用範圍、限量,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0890114 全文修正)

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立法理由文字酌予精簡。

(0970523 修正)

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酌作文字修正,使臻明確。

(1020531 全文修正)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置一定比率,並領有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之食品、營養、餐飲等專業人員,辦理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事項。   前項應聘用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設置、職責、業務之執行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提升食品衛生從業人員之專業素質,以強化食品衛生管理,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特定類別及規模之業者應聘用一定比率,領有特定種類專業技術證照之人員如食品技師,以及該等專業人員應辦理事項,爰增訂本條。

  • 主管機關名詞
(0640117 制定)

家畜屠宰前後必須加以衛生檢查,始能確保食用肉類之衛生。

(0721101 全文修正)

食品之製造、加工所攙用之食品添加物及其品名、規格及使用範圍、限量,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0890114 全文修正)

文字酌予精簡。

(0970523 修正)

酌作文字修正,使臻明確。

(1020531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為提升食品衛生從業人員之專業素質,以強化食品衛生管理,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特定類別及規模之業者應聘用一定比率,領有特定種類專業技術證照之人員如食品技師,以及該等專業人員應辦理事項,爰增訂本條。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2 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置一定比率,並領有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之食品、營養、餐飲…」(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