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業就食品添加物之進貨及貯存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立食品添加物或原料進貨之驗收作業及追溯、追蹤制度,記錄進貨來源、內容物成分、數量及其他相關資料。 二、依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貯存於不同場所,必要時,貯存於冷凍貯存設備或冷藏貯存設備。 三、食品添加物應置於與其他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明顯辨別之專區貯存,並指定專人管理,且以紙本或電子檔案,專冊登載食品添加物種類、許可證字號或產品登錄碼、進貨量、出貨量、使用量及存量。
根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35條,低酸性及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之人員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製造罐頭食品的工廠應該設置專司殺菌技術管理人員、殺菌操作人員、密封檢查人員及密封操作人員。這表示在罐頭食品生產過程中,需要有專業的人員負責殺菌和密封作業,以確保食品的安全和衛生。 二、殺菌技術管理人員與低酸性金屬罐的殺菌操作、密封檢查及密封操作人員,應該接受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認可的機構訓練,並取得相應的證書;其他人員則應有訓練證明。這表示這些關鍵操作人員需要通過專業訓練和取得相應的證書,以確保他們具備適當的衛生技術知識和操作能力。 參考資料: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查核檢驗管制措施辦法 範例:根據判決,食品製造廠必須有合格的殺菌技術管理人員和相關操作人員,並且他們需要通過相應的機構訓練和取得證書,以確保食品的安全和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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