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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為審議裁處罰鍰案件之違規事實及額度,得邀請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組成審議小組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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