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依其操作規範、屏障與安全設備及設施,分為四等級(Animal Biosafety level);其等級及動物實驗操作之感染性生物材料如下: 一、第一等級(ABSL-1):不會造成人類疾病者。 二、第二等級(ABSL-2):造成人類疾病者。 三、第三等級(ABSL-3):造成人類嚴重或潛在致命疾病者。 四、第四等級(ABSL-4):造成人類嚴重致命疾病且無疫苗或治療方法者。
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依其操作規範、屏障與安全設備及設施,分為四等級(Animal Biosafety level);其等級及動物實驗操作之感染性生物材料如下: 一、第一等級(ABSL-1):不會造成人類疾病者。 二、第二等級(ABSL-2):造成人類疾病者。 三、第三等級(ABSL-3):造成人類嚴重或潛在致命疾病者。 四、第四等級(ABSL-4):造成人類嚴重致命疾病且無疫苗或治療方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