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第 27 條規定:「前條藥商,得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補貼其成本差額或生產成本。前項成本差額或生產成本之補貼,單一原料藥…」(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