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依本辦法辦理求償業務,得洽相關主管機關及責任保險人提供重大事件之通知及專業諮詢等協助。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第 8 條,保險人在辦理求償業務時,有權向相關主管機關和責任保險人提供重大事件的通知和專業諮詢等協助。這意味著保險人在處理重大事件的求償時,可以與相關的機關和保險人合作,以確保求償程序的順利進行。這樣的合作可以幫助保險人更有效地處理重大事件的求償業務,並確保被保險人能及時獲得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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