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第 9 條規定:「保險人於獲悉有符合第五條規定之情事時,應於獲悉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第三人及受害人。前項書…」(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