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服務使用者照顧管理、服務人力管理、長照機構管理及服務品質等資訊系統,以作為長照政策調整之依據,並依法公開。
  2. 主管機關及各長照機構應提供前項所需資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