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不熟悉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第 26 條的相關法規和案例。
長照機構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及登記事項之變更,應報主管機關許可;解散時,亦同。 前項之變更,應於主管機關許可後三十日內,向該管法院辦理變更或解散登記。
立法理由一、長照機構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及登記事項之變更屬重大事項,如有異動或解散時,應報主管機關許可,並向法院辦理變更或解散登記,爰為本條各項規定。 二、參考醫療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一、長照機構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及登記事項之變更屬重大事項,如有異動或解散時,應報主管機關許可,並向法院辦理變更或解散登記,爰為本條各項規定。 二、參考醫療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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