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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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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局訂定,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暫行組織規程第12條規定了林務局所訂定的分層負責明細表,需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備查。根據裁判書中所提及的相關案例,被告引用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4年函即被司法院指出已無適用餘地,因為原告符合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規的職掌項目,應該符合專業加給表㈤的條件。因此,在該法條中所提及的分層負責明細表,應該是基於該局組織法規的規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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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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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第 12 條規定:「本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局訂定,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備查。」(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