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臺灣區漁業廣播電臺暫行組織規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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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置台長一人,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署長之命,綜理台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台長一人,襄理台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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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