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農監會)之任務如下: 一、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年度計畫及業務報告之審議事項。 二、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之檢查事項。 三、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年度預算、決算及審議事項。 四、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財務帳務之檢查事項。 五、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之審議事項。 六、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法規及業務興革之研究建議事項。 七、農民健康保險基金管理運用之審核事項。 八、其他有關監督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及審議爭議之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