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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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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設業務會議,由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課長、室主任、站主任及其他經指定之有關人員組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19條,本分局設業務會議的成員包括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課長、室主任、站主任及其他經指定之有關人員組成。此條規定了新竹分局在處理業務時設立業務會議的成員組成及權責。參考資料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最新版本可至政府網站或相關法規資料庫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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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 19 條規定:「本分局設業務會議,由分局長、副分局長、秘書、課長、室主任、站主任及其他經指定之有關人員組成。」(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