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品檢查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畜禽屠宰衛生檢查業務之執行及督導。 二、畜禽屠宰場之管理及督導。 三、畜禽屠宰管理法規、程序、標準與方法之研究改進及建議。 四、畜禽屠宰管理申訴及糾紛案件之處理。 五、畜禽屠宰管理違規案件之查核及處理。 六、畜禽屠宰衛生檢查證明文件之簽發、查核及管理。 七、畜禽屠宰衛生檢查委託業務之管理及督導。 八、畜禽屠宰管理資訊之蒐集及報告。 九、外銷肉品生產場所之審查及管理。 十、其他有關畜禽屠宰管理執行事項。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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