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 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 三、職員待遇、福利、退休、資遣、撫卹、保險之擬辦。 四、職員服務、考績、獎懲、保障、差假、勤惰之擬辦。 五、職員訓練、進修、人才儲備、人力規劃之擬辦。 六、職員人事資料登記、保管、分析及運用。 七、職員兼職借調案件之擬辦。 八、職員出入境之擬辦。 九、人事規章之擬訂。 十、本局工作簡化之推行。 十一、本局暨所屬機關人事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等案件之擬辦。 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第 11 條,人事室負責處理以下事項: 1. 組織編制及職務歸屬的擬辦。 2. 職員的任免、遷調、銓審、動態的擬辦。 3. 職員的待遇、福利、退休、資遣、撫卹、保險的擬辦。 4. 職員的服務、考績、獎懲、保障、差假、勤勉的擬辦。 5. 職員的訓練、進修、人才儲備、人力規劃的擬辦。 6. 職員的人事資料登記、保管、分析及運用。 7. 職員的兼職借調案件的擬辦。 8. 職員的出入境的擬辦。 9. 人事規章的擬訂。 10. 本局工作簡化的推行。 11. 本局及所屬機關的人事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等案件的擬辦。 12. 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目前我無法提供特定案例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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