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作物生產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農情調查業務、農糧產業天然災害查報之協助及督導。 二、農糧產品生產成本及價格調查之協助及督導。 三、協助國內農糧產業經濟情勢資料蒐集及分析。 四、主要及敏感性雜糧特作、蔬菜花卉及果樹產銷資訊蒐集及預警。 五、敏感性雜糧特作產銷失衡促銷及購貯、雜糧特作產銷輔導計畫執行。 六、蔬菜花卉產銷失衡促銷及購貯、產銷輔導計畫執行。 七、果樹產業發展計畫及穩定措施計畫之執行。 八、種苗產業計畫、種苗驗證體系之執行、種子種苗檢查及取樣。 九、農糧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審定及報表編製與資料提供。 十、配合農糧資訊化業務推動,負責本分署資通安全及各級資訊應用系統主機配置管理維護、電腦化網路化作業之正常運作。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