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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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竹工作站掌理下列事項: 一、蘆筍、大蒜、設施果菜品種與栽培技術之改良及示範推廣。 二、蘆筍、大蒜種原蒐集保存及利用。 三、分子生物技術運用於植物品種侵權鑑定及分子輔助育種之試驗研究。 四、其他有關蘆筍、大蒜、設施果菜與生物技術等之試驗研究及改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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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義竹工作站掌理下列事項: 一、蘆筍、大蒜、設施果菜品種與栽培技術之改良及示範推廣。 二、蘆筍、大蒜種原蒐集保存及利用。 三、分子生物技術運用於植物品種侵權鑑定及分子輔助育種之試驗研究。 四、其他有關蘆筍、大蒜、設施果菜與生物技術等之試驗研究及改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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