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辦事細則 第 13 條
快速跳轉
農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農場土地利用之規劃及管理。 二、農場水資源開發應用研究。 三、農場土地生產力改善之研究。 四、作物量產試驗及計畫生產。 五、作物生產資料庫之開發、資料建置及更新。 六、農場作業機械使用之改良、維護及相關試驗。 七、其他有關農場管理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