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糧食之病蟲害及鼠患之防除,應以事先防阻為原則,對進倉長期儲存之糧食,並須特別注意左列各項: 一、防治倉內害蟲繁殖滋長。 二、倉儲糧食應使用藥劑處理。 三、倉內應放置除鼠藥餌或其他殺鼠設備。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